福瑞股份(300049) - 23、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制度(2025.04)
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制度 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 加强公司重大信息保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重大信息的管理机构。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重大信息保密工作的负责人。董事会办公室具体负责公司重大 信息的监管及信息披露工作。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统一负责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以及证券公司、律师事务 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的沟通工作,统一负责与投资者、股东的接待、 咨询(质询)以及服务工作。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唯一的信息披露管理机构。未经董事会批准或董事会办 公室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有关涉及公司重大信息及信息 披露的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软(磁)盘、录音(像)带、光盘等涉及内幕信息及 信息披露内容的资料,须经董事会或董事会办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