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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瑞股份(300049) - 6、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04)
300049Furui Co.,Ltd(300049)2025-04-21 12:29

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的产生,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经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 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半数以上为独立董事,且成员人 数应为单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即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提名委员会工作;主任 委员在委员内选举且应当由独立董事担任,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委员任 期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