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瑞股份(300049) - 1、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04)
二〇二五年四月 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目 录 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 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不得干涉股东对自身权利的 处分。股东会讨论和决定的事项,应当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确定。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 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三 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二个月内召开。 | 第一章 | 总则 | 2 | | --- | --- | --- | | 第二章 | 股东会的召集 | 3 | | 第三章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4 | | 第四章 | 股东会的召开 | 6 | | 第五章 | 对董事会的特别授权 | 12 | | 第六章 | 附则 | 14 | 1 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