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瑞股份(300049) - 35、对外捐赠管理制度(2025.04)
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第三条 公司对外捐赠,坚持"量力而行"的原则,充分考虑自身经营规模、 盈利能力、现金流量情况,合理确定捐赠支出规模。盈利能力下降、负债水平偏 高时,应当压缩对外捐赠规模;资不抵债、经营亏损、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为负数 或拖欠员工工资时,除特殊情况外,不得对外捐赠。 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对外捐赠行为,加强公司对外捐赠事项的管理,在充分维护股东、债权人 及员工利益的基础上,更好地履行公司社会责任和公民义务,有效宣传和提升公 司品牌及企业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 捐赠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管理制度》的有关规 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捐赠,是指公司自愿无偿将其合法财产赠予合法的 受赠人,用于公益事业的行为,包括现金捐赠及非现金资产捐赠。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以及所属的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 司和虽不控股但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的对外捐赠行为。 第二章 组织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