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青集团(002616)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进行查到 报告编码:沪25JC/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众会字(2025)第 01596 号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广 东长青(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青集团")2024年12月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 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长青集团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 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 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长青集团于 2024年12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