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茂股份(301459)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浙江 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茂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对丰茂股份使 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尽职调查,具体核查情 况如下: 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内 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 额度。 4、投资期限 1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含本数)内有效;在本决议有效 期内,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 5、实施方式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 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投资目的 在保证正常经营的前提下,提高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