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顺醋业(600305) -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4 年 12 月 6 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财会〔2024〕 24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8 号"),解释了"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 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和 "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 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等内容,自 2024 年 12 月 6 日起施行。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事宜。 股票代码:600305 股票简称:恒顺醋业 公告编号:临 2025-019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股东会审议。 ●目前公司不涉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相关业务的会计处理,也不涉及对以前 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