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祥航空(603885) - 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4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健全和规范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祥航空" 或"公司")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下称"风险管理委员会")的议事和决策 程序,提高风险管理委员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的水平,保证风险管理委员会 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下称"《上市规则》")、《上海吉祥航空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证券 投资管理制度》、《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 制度》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 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风险管理委员会是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职能为对公司重大证券投资、套期保值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公司计 划开展的证券和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监管;提出公司风险管理的策略;对公司经营 方面需经董事会审议批准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提出建议。 第三条 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委员根据需要或二分之一以上委员要求 召开。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本细则的有关规 定,也可召开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