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电子(301379) - 监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监事会 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 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是公司的依法常设监督机构,向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监事会应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股东的利益,监督董事会履行股东大会决 议,监督总裁执行董事会决议,督促董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 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 监事会的组成和办事机构 第三条 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设监事会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 举产生。监事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第四条 监事会成员包括二名股东代表和一名公司职工代表。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