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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山电子(301379)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4月修订)

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本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完善内部控制体系,防范经营风险, 保障股东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基本准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股份公司规范化的要求, 结合本公司实际,特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被审计对象,特指公司各部门、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及其直 属分支机构(含控股子公司)、上述机构相关责任人员。 第六条 审计部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置于财务部门的领导之下,或者与财务 部门合署办公。 第七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具有与审计工作相适应的审计、会计、经济管理、工 程技术等相关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第八条 内部审计人员根据公司制度规定行使职权,被审计部门(个人)应及 时向审计人员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阻挠、破坏或者打击报复。 第九条 内部审计人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忠于职守,客观公正、廉洁奉 公、保守秘密;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 第十条 内部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与被审计对象或者审计事项有利害关 系的,应当回避。 第三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