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电子(301379)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修订)
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董事会 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 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行 使职权,是公司的经营决策中心,并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下设机构 第三条 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人,非独立董事三人。董 事会设董事长一人,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独立董事至少包括 1 名会计专 业人士。 第四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其 职务。董事每届任期三年,董事任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