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电子(301379) - 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4月修订)
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金融 衍生品交易业务,加强对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管理,防范相关交易风险,健全和 完善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及《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业务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金融衍生品是指期货交易以外的,以互换合约、远期合约和 非标准化期权合约及其组合为交易标的的交易活动。期货和衍生品的基础资产既可 以是证券、指数、利率、汇率、货币、商品等标的,也可以是上述标的的组合。本 制度所称金融衍生品交易是指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在相关合格金融机构办理 的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等风险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