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电子(301379)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4月修订)
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辞职或者被解除职务导致战略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符 合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的,拟辞职的独立董事应当继续履行职责至新任独立董事 产生之日,公司应当自独立董事提出辞职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 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 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广 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 司董事会特设立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