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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石科技(605588)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江小三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 务,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 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 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 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 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 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现就2024年度 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人员情况 公司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