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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智科技(300566)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300566Exciton(300566)2025-04-21 13:45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自律规则和《宁波激智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 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 等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经理、董事会秘书及由经理提请 董事会聘任的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