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安隆(300596)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何勇军)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何勇军) 各位董事: 2024 年度,本人何勇军作为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 的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 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 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24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 出席公司会议的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召开董事会 6 次、股东大会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3 次、 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会议 4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1 次,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 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