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帆科技(688596)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根据《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 1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人")作为上 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帆科技"、"公司"或"发行人")2025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342 号),公 司于 2025 年 3 月 18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10,410,95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 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