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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达新材(002669)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002669KDXC(002669)2025-04-21 14:28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审字[2025]210Z0164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容诚审字[2025]210Z0164 号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 们审计了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达新材公司")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此页无正文,为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容诚审字[2025]210Z0164 号审计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 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康达 新材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 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 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