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智教育(003032) -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4月)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制定本议事规 则。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因任期届满、辞任、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 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 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第四条 除下列情形外,董事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时生效: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九条 董事辞任生效或者任期届满,应向董事会办妥所有移交手续,其对公 司和股东承担的忠实义务,在任期结束后并不当然解除,在其辞任生效或任期届满 后的三年内仍然有效。董事在任职期间因执行职务而应承担的责任,不因离任而免 除或者终止。 (一)董事辞职将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独立董事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 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在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