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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智教育(003032)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 作;召集人由董事会在委员内任命。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 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 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拟定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 审核,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