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同洲(002052) -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监事会议事 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 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现将监事会在本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组成及工作概述 (一)监事会组成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 监事会设监事会主席一人。 (二)监事会工作概述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等的规定履行监督职能。监事会成员均出席了监事会会议,审议各项议案;列席 股东大会,接受股东及股东代表的质询;列席董事会会议,对董事会审议的事项 进行监督,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核查,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关联交易、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事项进行监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 全体股东权益。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成员和管理层人员基本能忠于职 守,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未出现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时,公司建 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