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通股份(688219) -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韦邦国先生、张大林先生、王冠中先生、张瑞稳先生(已离 任)、王丛先生(已离任)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不存 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独立 董事韦邦国先生、张大林先生、王冠中先生、王丛先生、张瑞稳先生在担任公司 独立董事期间,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 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 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 就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韦邦国先生、张大林先生、王冠中先生及报告期内离任独立 董事张瑞稳先生、王丛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2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