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电子(000682) - 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为提高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舆情 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 商业信誉以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 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管理领导小组及舆情工作小组。舆情管理领 导小组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由董秘及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任成员。舆情 工作小组由证券部及其他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落实具体工作。 舆情工作小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执行机构,统一 执行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处理工作,就相关工作做出决策和部署,根据需要 研究决定公司对外发布信息,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决定启动和终止各类舆情处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