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股份(301136)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以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保荐人")作为福建省招标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股份"、"上市公司"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 等相关规定,对招标股份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以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福建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99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 所《关于福建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 证上〔2022〕31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6,880.1205 万股,每 股发行价格 10.5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23,788,676.6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61,935,490.33 元。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已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