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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泰高科(301377) -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鼎泰高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暨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关于 广东鼎泰高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 就暨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 法律意见书 中国广东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1 号太平金融大厦 11、12 楼 邮编:518038 电话(Tel):(0755)88265288 传真(Fax):(0755)88265537 法律意见书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鼎泰高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 条件未成就暨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 法律意见书 信达励字(2025)第 029 号 致:广东鼎泰高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广东鼎泰高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泰高科"或"公司")与广 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信达")签订的《专项法律服务合同》,信达接受 鼎泰高科的委托,担任鼎泰高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草案)》"或"本次激励计划")项目的专项法律顾问。 信达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