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天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苏州天脉导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苏州天脉导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苏州天脉导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结构,规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天脉导热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行为和信息披 露等相关工作。本规范中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所有规定,均同样适用于其关 联方。 第三条 本规范所称控股股东,是指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股东: (一)直接持有公司股本总额超过 50%的股东; (二)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超过 50%,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 已足以对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三)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要求公司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