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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信和平(002017) -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002017Eastcompeace(002017)2025-04-22 13:34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证券代码:002017 证券简称:东信和平 公告编号:2025-13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3年10月,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 21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 "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 24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 金额计入"主营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