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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力科技(300611) -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 200 号华峰国际商务大厦 10-11 楼 电话:0571-86508080 传真:0571-87357755 邮编:310020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 2025 年 3 月 27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 开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是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29 日,公司董事会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德恒【杭】书(2025)第04022号 致: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 他有关规范性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