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雷利(300660) - 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意见 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并基于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干为民先 生、李贤军先生、吴忠生先生提交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对公司独立 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干为民先生、李贤军先生、吴忠生先生均未在 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 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要求。 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2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