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普特(688619) -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 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审计委员会切实 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在 2024 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履行了监督职责。具体情况如 下: 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 报告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 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 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 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首席合伙人为梁春,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大华 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数量为 150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887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 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404 人。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