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昌新材(300885)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4月)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 行为的管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的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 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 用募集资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四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 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受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 制度。 第五条 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在持续督导期间对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