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昌新材(300885)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2025年4月)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 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 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会秘书为公司内幕信息保 密工作负责人,公司证券部为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督、管理、登记、披露及备案的 日常办事机构,并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管工作。董事会秘书负责证券监管机构 、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等机构及新闻媒体、股东的接待、咨询(质询)、服务 工作。当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