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华新材(603683) - 晶华新材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中关于独 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俞昊先生、马轶群先生、陈国颂女士独立 性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公司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俞昊先生、马轶群先生、陈国颂女士递交的《独立 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经核查独立董事俞昊先生、马轶群先生、陈国颂女士的 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等内容,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 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 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5 年 4 月 22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