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都(300130) -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股票期权的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股票期权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五年四月 北京 • 上海 • 深圳 • 广州 • 武汉 • 成都 • 重庆 • 青岛 • 杭州 • 南京 • 海口 • 东京 • 香港 • 伦敦 • 纽约 • 洛杉矶 • 旧金山 • 阿拉木图 Beijing • Shanghai • Shenzhen • Guangzhou • Wuhan • Chengdu • Chongqing • Qingdao • Hangzhou • Nanjing • Haikou • Tokyo • Hong Kong • London • New York • Los Angeles • San Francisco • Almaty 致: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对公司本次注销相关事宜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中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本所同意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实行本次注销的必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