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荣股份(301223) - 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中荣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荣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及《中荣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 规定,独立董事应当每年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 事会应当每年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 中荣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 结合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就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 行评估,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蒋基路女士、吴胜涛先生、王铁刚先生的履职情况以及独 立性自查情况报告等,公司董事会认为三位独立董事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 要求。独立董事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公司附属企 业任职,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未与公司存在重大 的持股关系,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关系或提 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关系。 独立董事不存在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