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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杰新材(603271) - 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制度

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评价,是指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 性进行全面评价、形成评价结论、出具评价报告的过程。内部控制有效性,是指 公司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能够为控制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的保证,包括内部控制 设计的有效性和内部控制运行的有效性。 第四条 公司实施内部控制评价至少应遵循下列原则: (一) 全面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当包括内部控制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与 运行,涵盖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二) 重要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当在全面评价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单位、 重大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三) 客观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当准确地揭示经营管理的风险状况,如实反 映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 (四) 成本效益原则。评价应以适当的成本实现科学有效的内部控制评价。 (五) 独立性原则。负责内部控制评价的部门应保持相应的独立性。 第五条 内部控制评价的职责: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确保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评 价工作的有效开展,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内部控制评价标准,揭示和防范风 险,确保内部控制有效运行,依据《公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