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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辉科技(301046)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 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辉科技"或"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白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 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合并范围 内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 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内部环境、信息与沟通、资金营运和 管理、招标和采购付款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