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研高纳(300034) -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5年4月)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 人或其他组织; (三)由本办法第五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 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 其他组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交易与关联交易行为,提高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2025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办法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 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第三条 公司关联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