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露露(000848) -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承德露露股份公司董事会 承德露露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1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要求,承德露露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黄剑锋先生、刘婷女士、毕金峰先生的独立性情 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黄剑锋先生、刘婷女士、毕金峰先生的任职经历 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 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 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