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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创电气(301448)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 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创电气"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 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开创电气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慎核查,现就公司有关事项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公司建立内部控制制度的目标和遵循的原则 (3)制衡性原则 内部控制应当建立分级授权体系(如预算审批权限分层),防止"一言堂" 或权力滥用,且不相容职务需相互分离(如审批与执行、会计与出纳),形成相 互制约机制。 1、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目标 确保公司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要求及内部规章制度,防范 法律风险和违规处罚;通过授权审批、职责分离、定期盘点等措施,保护公司资 产免受损失、盗窃或滥用;保证财务报告及相关业务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 符合会计准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