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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升科技(603601) -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修订)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年4月修订) | | |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及《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 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 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 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股东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4)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1)单笔担保额超过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