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亚德(300296)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行 为,控制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利亚德 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的对外担保系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债务人对债权人 所负的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 担责任的行为。 本制度所述对外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担保形式包括保证、抵 押及质押。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在内的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之和。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子公 司发生对外担保,按照本制度执行。 第四条 子公司在对外担保事项递交其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之前,应提前五 个工作日向公司进行书面申报,并在其董事会或股东会做出决议当日书面通知公 司证券部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