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和药业(300636)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的核查意见
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作为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同和药业"、"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一)投资目的及投资额度 关于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的情况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计划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二)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