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高速(000755)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黄国良)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 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山西高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山西高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黄 国良为山西高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山西高速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 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 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 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山西高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 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 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 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 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如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