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高速(000755) -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山西高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山西高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信永中和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作为公司 2024 年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 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信永 中和 2024 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信 永中和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 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张卓先生,2000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 资质,200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信 永中和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 核的上市公司 4 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存英女士,2012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 质,201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 3 家。 信永中和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 伙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 性要求的情形。 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