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丰股份(301035) -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关于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上会师报字(2025)第 0835 号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 上海 关于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上会师报字(2025)第 0835 号 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 丰股份")《关于 2024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执行了 鉴证工作。 一、管理层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编制《关于 2024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润丰股份董事会的责任。这 种责任包括设计、实施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 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以及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 重大错报;为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的鉴证工作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 原始书面材料、副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