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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新材(600293) -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4月)
600293HBSXNBM(600293)2025-04-24 12:58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年4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优化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强化董事会秘书在促进 公司规范运作的管理与监督职能,确保董事会秘书能依法依规履 行职责,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在公司治理中的关键作用,公司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湖北 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人。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应当忠实、勤勉 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 益。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 指定联络人,履行法定报告义务,负责以公司董事会名义组织协 调和管理公司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及其它相关职责范 围内的事务,配合证券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