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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新材(600293) -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评估的专项意见
600293HBSXNBM(600293)2025-04-24 12:58

董事会认为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不存在任何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 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 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4 月 23 日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评估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文件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应当每年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 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每年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 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基于此,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王小宁、卢 以品、陆平出具的独立性自查报告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王小宁、卢以品、陆平的任职经历以及查阅本人 签署的《2024 年度独立性自查报告》,上述独立董事及其配偶、父母、 子女、主要社会关系未在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任职,未在公司主要股 东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未与公司存在重大的持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