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尔眼科(300015)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爱尔眼科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规 定,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机构")作 为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尔眼科"、"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对爱尔眼科 2024 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 核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结合连锁制发展特点、业务规模等确定纳入评价范 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本部及所属子公司、分公司。2024年,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主要包括:公司总部、山南优视、康视佳、长沙佳视、武汉爱 尔、长沙爱尔、成都爱尔、辽宁爱尔、重庆爱尔、深圳爱尔、广州爱尔等221家 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计资产总额的90.58%,营业收入占公司合计营业收入总 额的90.62%。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