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兰德(688058) -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中国·北京 二零二五年四月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公司") 选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 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北 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 告的行为,需遵照本制度的规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 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公司管理层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 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 ...